(2020年12月3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查了《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决定予以批准,由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版权所有:甘肃侨联网 网站备案号: 陇ICP备11000188-1
地址:兰州市广场南路51号 邮编:730030
电话:0931-8960590 传真:0931-8960286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1074号 设计制作:宏点网络
微信公众号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