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侨合作推进活动召开

时间:2024-12-31 来源:中国侨联 作者: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涉侨检察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推动全国检察系统和侨联系统协同联动,深化检侨合作,依法维护侨益,12月23日至25日,最高检和中国侨联在云南昆明共同举办全国检侨合作推进活动。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葛晓燕,中国侨联副主席程红出席活动并讲话。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盟云南省委主委徐彬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程红首先代表中国侨联和万立骏主席向最高检对检侨合作的重视、关心和推动表达由衷感谢,向不辞辛苦、默默奉献的涉侨检察工作者和侨联维权工作者致以亲切问候。

程红指出,近代以来,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发挥着独特而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共同致力民族复兴伟业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对做好新时代侨务工作、进一步凝聚侨心侨力做出了新的部署。《意见》出台是侨联组织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侨务工作的重要论述,聚焦维护侨益职能,努力解决新问题,开创工作新局面的重要体现,是群团组织与司法机关协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深化涉侨检察工作的创新之举、新的里程碑。此次全国检侨合作推进活动是中国侨联与最高检首次同频培训、共同办会,实现了同步贯彻、联合推进,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程红副主席就扎实推进检侨合作、加强新时代涉侨检察工作谈了三点意见。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加强检侨合作的重要意义。加强检侨合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侨务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是侨联组织和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体现。要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及时向同级党委做专题报告,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大力支持,提升检侨合作保障水平。

二是结合实际,加快对接,推动《意见》贯彻落实。目前,已有17个省级侨联与同级检察院实现检侨联合发文,还有一些省份虽然没有联合发文,也结合本地特点,开展了富有实效的工作。要以《意见》出台为新起点新契机,进一步深化检侨合作。希望尚未启动此项工作的侨联,主动与同级检察院对接推进,尽早实现联合发文;已经发文的单位,可以考虑对原有文件进行修订、充实和完善,力争在制度机制建设上有更大进展。

三是加强协同,主动作为,高质量推进检侨合作工作。进入新时代,侨联干部作为党的侨务工作的主要力量,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做好宣传工作,加强与人大归侨代表、政协侨联界委员沟通联系,充分发挥法顾委海外委员、海外华人律师作用,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提升涉侨检察工作知晓度;做好培训工作,各级侨联要加强对“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熟悉和了解,积极与同级检察院开展同堂培训;做好案例发布工作,会同检察机关定期发布有代表性的涉侨权益保护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回应关切,更好依法维护侨胞侨企权益。

葛晓燕指出,最高检党组始终高度重视做好涉侨检察工作和检侨合作工作。近年来,最高检与中国侨联建立了良好的沟通联络机制取得了积极成效。她强调,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增强做好涉侨检察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不断提升依法维护侨益水平,持续做优做强新时代涉侨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检侨合作优势,持续加强沟通协作,形成依法服务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工作合力。

最高检检委会委员、普通犯罪检察厅侯亚辉厅长就《意见》进行了专题解读。江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陶国中,云南省侨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徐盛兴,福建省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二级高级检察官吴世东,浙江省侨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周松一,广东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金波,安徽省侨联党组书记、主席李世蕴,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罗绍华,重庆市侨联党组书记、主席孟卫红分别作交流发言。

最高检普通犯罪检察厅副厅长罗庆东、中国侨联权益保障部副部长徐友佳分别主持相关活动。来自全国各省级检察院和部分地市检察院的有关领导、各省级侨联有关领导出席活动,参加分组讨论并赴昆明五华区检察院、西南联大旧址(中国华侨国际文化交流基地)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