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归国华侨联合会2021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1-03-18 来源: 作者:

甘肃省归国华侨联合会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主要职能。甘肃省归国华侨联合会的职能是服务经济发展、依法维护侨益、拓展海外联谊、参政议政、弘扬中华文化、参与社会建设。密切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了解侨情民意,加强归侨侨眷的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为我省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在国内的正当权益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参与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为各级侨联组织和归侨侨眷海外侨胞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二、机构设置

机构情况。甘肃省归国华侨联合会是中共甘肃省委领导的全省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协甘肃省委员会的组成单位,接受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中国侨联)的工作指导。我单位属于正厅级单位,内设机构为办公室、宣传维权处、联络联谊处。

人员情况。我会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参照公务员法编制9人。实有在职人数17人(其中正厅级2人,副厅1人,正处级3人,副处级3人,正科级4人,副科级3人,机关工勤1人),退休人员9人。甘肃省归国华侨联合会无下属单位。

甘肃省归国华侨联合会按 “三定”方案,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1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收入预算414.23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49万元,增长1.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414.23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49万元,增长1.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增加。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2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5.29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15.9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4.23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281.23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6.49万元,增长6.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33万元,比2020年预算降低16万元,降低原因是一般性压减。

  保障运转经费2个;

  其他项目0个。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甘肃省归国华侨联合会2021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4.12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12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2020年预算一致。

4.培训费3.35万元。

5.会议费3.95万元。

6.2021年预算,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相关表格为空表。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甘肃省归国华侨联合会2021年无重要事项。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甘肃省归国华侨联合会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

2021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1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97153.32元。其中:办公用房275平方米,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2021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0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1年度甘肃省归国华侨联合会上报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目标申报、项目目标申报。在业务开展过程中进行绩效监控管理。

(二)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1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涉及财政支出133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1年本部门及所属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 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 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 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 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 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 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 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 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2021年省侨联预算公开表.xlsx

                       甘肃省归国华侨联合会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