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归国华侨联合会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时间:2023-02-28 来源: 作者:

甘肃省归国华侨联合会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 单位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三、 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甘肃省归国华侨联合会的职责是:

(一)密切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了解侨情民意,加强归侨侨眷的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为我省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二)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在国内的正当权益;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参与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为各级侨联组织和归侨侨眷海外侨胞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三)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做好推荐省人大和省政协中的归侨侨眷代表、委员的人事安排工作,为他们履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提供服务。

(四)促进海外侨胞侨社与我省进行经济、科技、文化学术等交流活动;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我省投资兴业、开展社会公益事业服务。

(五)开展海外联络联谊工作,配合有关主管部门,进一步拓展与台湾同胞的联系渠道;加强同港澳侨团的联系;密切与海外侨胞及其社团的联系,参与地缘、血缘、业缘为纽带组成的桥社团的联谊活动。

(六)宣传党和政府侨务工作方针政策,宣传归侨侨眷的先进事迹和海外侨胞回国服务、为国服务的爱国爱乡行动。

(七)制定甘肃省归国华侨联合会的工作方针、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全省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指导地方侨联工作。

 (八)研究新形势下侨联面临的新任务、新特点,指导侨联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九)承担省委、省政府、中国侨联授权的有关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甘肃省归国华侨联合会是中共甘肃省委领导的全省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协甘肃省委员会的组成单位,接受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中国侨联)的工作指导。甘肃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属于正厅级单位,内设机构为办公室、宣传维权处、联络联谊处。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甘肃省归国华侨联合会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参照公务员法编制9人。现实有在职人数17人(其中正厅级2人,副厅1人,正处级6人,副处级3人,正科级4人,副科级1人),退休人员10人。

甘肃省归国华侨联合会无下属单位。

甘肃省归国华侨联合会按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归国华侨联合会职能配置、内部机关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甘办﹝字2019〕137号文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3年单位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收入预算524.82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1,2),比2022年预算增加49.76万元,增长10.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测算标准提高。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4.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524.82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当年财政拨款524.8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9.76万元,增长10.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测算标准提高。当年财政拨款(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5.2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86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8.40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32.2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4.82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391.8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9.76万元,增长14.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测算标准提高。

(二)项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33.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等,无变化。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华侨事务专项。

其他项目0个。

五、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87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03万元,下降3.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次降低。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次,接待人次30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与上年持平。

4.培训费3.35万元,与上年持平。

5.会议费3.95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经费预算3.87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03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79.35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46万元。下降1.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取暖费、差旅费支出减少,分别是0.44万元、0.93万元。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3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预算。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64.41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75平方米,价值0万元(由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提供办公用房,本单位支付水、电、物业费、取暖费)。甘肃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共有公务用车4辆,价值78.16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3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3年本单位不涉及非税收入,2023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2023年甘肃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安排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华侨事务专项。本项目是本级安排的延续性项目,列入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已纳入财政中期规划。具体如下:

1、项目名称:华侨事务专项

2、立项依据:财行(2016)95号

3、实施主体:甘肃省归国华侨联合会

4、实施周期:三年

5、年度预算安排: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69万元,省本级64万元

6、用途:归侨的生活补助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3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2023年度甘肃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已上报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目标申报、项目目标申报。为组织开展好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甘肃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建立了基本制度,包括财务管理,预算管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重点工作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合同管理,档案管理等,并在业务开展过程中进行绩效监控管理,实施绩效评价,即以社会效益指标、时效指标、群众满意度、可持续影响指标这四方面进行长效机制评价(见绩效目标表),所达到的预期效果是充分发挥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维护侨益的独特作用。保证经费的使用,实施准确到位。

(二)2023年单位预算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3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1个,主要是华侨事务专项,涉及财政支出133.00万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涉及财政支出133.0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00万元。2023年本单位纳入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反映中国共产党统战部门的事务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甘肃省归国华侨联合会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甘肃省归国华侨联合会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3、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6、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7、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28、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29、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30、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31、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32、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33、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34、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3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3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3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3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4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4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4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4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4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4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4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4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4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5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5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5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5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5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罪犯、戒毒人员的伙食费、被服费、医疗卫生费等。

5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5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奖励金(款):反映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58、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类):反映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以及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支出。

59、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类)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款):反映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甘肃省归国华侨联合会

2023年02月21日

附件:1.甘肃省归国华侨联合会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2.甘肃省归国华侨联合会2023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