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侨联认真学习贯彻中办《意见》
制定出台《实施意见》
3月10日,中办《意见》下发后,甘肃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冉万祥高度重视,对于学习贯彻《意见》作出重要批示,省侨联结合我省省情和侨情实际,认真学习贯彻。
一是及时向各市州侨联转发冉部长批示,并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意见》。
二是组成专题调研组,赴侨务资源相对集中的酒泉、张掖、天水、临夏和阿克塞县、肃北县开展专项调研,并召集兰州市及其所属各县区和兰大、交大、理工大、农大、商学院、中科院、生物制品研究所等单位侨联举办侨情调研座谈会,认真分析研究甘肃侨情和基层侨联组织建设情况。
三是举办贯彻中办20号文件学习培训班暨工作会议,集中学习中央《意见》精神,研究我省侨联工作的实际状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安排今后一段时间的贯彻落实任务。
四是组织专人研究起草我省的贯彻实施意见。意见代拟稿力求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总体要求,力求切合省委、省政府各项战略部署和工作大局,力求切合甘肃侨情特色,发挥侨联独特作用,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的积极性。代拟稿成形后,按照省委办公厅要求,我们向省人大、省政协、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政府外事办公室、省宗教事务局等单位(部门)征求意见建议,进行合理吸纳。
11月14日,甘肃省委常委会原则通过了我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实施意见》。17日,按照常委会所提意见,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冉万祥主持进行了认真修改。25日,省委办公厅正式印发《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办发﹝2014﹞79号)。
《实施意见》的出台,为新时期我省的侨联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是侨联组织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行动纲领。明年,我们将全力抓好中办《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