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凉市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意见》。《意见》进一步阐述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总体要求,明确了新形势下侨联组织的重要作用,对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侨联的组织领导提出了具体要求。
《意见》指出,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旅居北美、欧洲、澳洲等地的平凉籍新侨民逐渐增加,全市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力量迅速增大,平凉与海外的联系日趋频繁广泛。着眼于侨情的新变化、新特点,各级党委、政府要重新审视侨情形势,重视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独特作用,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侨联工作,支持侨联发挥好服务经济发展、拓展海外联谊、参政议政、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依法维护侨益、参与社会建设等六个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建设小康和谐文明生态平凉作出积极贡献。
《意见》强调,各级侨联由同级党委领导,党委要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分管,政府明确一名领导联系侨联工作。县级侨联工作业务要从政府办分离出来,划归县(区)委统战部,由统战部归口管理。各级党委、政府要支持侨联依照法律和章程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把侨联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对重大专项活动予以经费支持,对侨联的人员编制、工作场所等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