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兰州大学-甘肃省侨联涉外法治研究中心成立揭牌仪式在兰州大学逸夫科学馆举行。甘肃省侨联主席袁斌才,教育部法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刘仁山,兰州大学副校长沙勇忠、兰州大学党委副书记安俊堂等领导嘉宾出席。该中心的成立,创新了涉外法治研究平台模式,为涉外法治研究注入了新元素和新动力,标志着兰州大学在涉外法治研究领域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本次会议由兰州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涂思龙主持。兰州大学社科处处长王学军宣读了中心成立文件,聘任兰州大学法学院柴裕红为中心执行主任、兰州大学法学院宋鹏为中心副主任。
在当今全球化日益深入的背景下,涉外法治的重要性愈发凸显。兰州大学-甘肃省侨联涉外法治研究中心的成立,是兰州大学进一步建设国际一流高校的选择,也是顺应时代发展的积极探索和创新。该中心将聚焦涉外法治领域的前沿问题,深入开展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不断促进涉外法治学术交流与成果转化,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专业素养的涉外法治人才,在“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为我国企业提供法律支持和服务,维护华人华侨的合法权益;为我国在国际舞台上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和参与全球治理进行积极而有益地探索,进而提升我国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贡献自身的力量。
甘肃省侨联主席袁斌才在致辞中表示,甘肃省侨联与兰州大学深化合作,共建涉外法治研究中心,恰逢其时。希望涉外法治研究中心积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需求,联合开展跨部门、跨学科、跨领域攻关。
兰州大学副校长沙勇忠在致辞中介绍,兰州大学-甘肃省侨联涉外法治研究中心的成立,是兰州大学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双一流”建设的重要举措。兰州大学将以中心的成立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涉外法治理论研究,深入探讨国际法治的前沿问题,为我国的涉外法治实践提供理论支持。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刘仁山代表教育部法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到会祝贺,并在揭牌仪式上做了题为《学习领悟<对外关系法> 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 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旨报告。他指出,《对外关系法》已经为我国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进“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做好了顶层设计。兰州大学—甘肃省侨联涉外法治研究中心的成立是兰州大学在西北促进涉外法治建设的重大举措,对标国家涉外法治发展需求,意义重大。作为“一带一路”沿线重要省份,甘肃省在数字化的新机遇下,未来会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地理优势会不断凸显。兰州不仅是西北的中心,更是未来对外开放的重镇。兰州大学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应当努力培养一批扎根于西北的涉外法治人才,构建涉外法治工作的大协同格局。
兰州大学党委副书记、法学院执行院长安俊堂委托兰州大学-甘肃省侨联涉外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柴裕红对会议做了总结发言。他表示,甘肃地处中国西北地区,自古就是中国与中亚往来的枢纽与节点。在涉外法治中心的未来实践中,也会立足于甘肃省区位实际,在新一轮西部建设进程中,深度关注西部发展中的涉外法律事务,助力西部更好地融入国际经济合作,积极与境内外高校和平台开展交流合作,共同推动我国涉外法治的进步。
参加会议的嘉宾还有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甘肃省律师协会、甘肃省飞天公证处、中国(甘肃)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兰州海关、兰州市法学会、兰州市法云维权人民调解中心、兰州仲裁委员会、酒泉仲裁委员会/敦煌国际仲裁院、西北民族大学、甘肃行政学院、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建纬(兰州)律师事务所、中联(兰州)律师事务所、甘肃天释律师事务所、上海兰迪(兰州)律师事务所、甘肃光明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兰州)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代表人员。
下一步,兰州大学-甘肃省侨联涉外法治研究中心将以此次会议为新的起点,努力将涉外法治研究中心建设成为具有卓越影响力的学术高地和实践基地,始终坚定法治自信,为涉外法治建设、“一带一路”倡议和新时代西部大开发的深入推进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李东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