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7日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20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和2021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0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更加积极有为的积极财政政策,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强化预算执行管理,集中财力保障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以及县级“三保”等重点支出,全省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同时,在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财政收入增收基础不牢固,收入增速持续放缓;部分市县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进入高峰期,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任务艰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还需完善,预算绩效约束力还有待提升。对此,要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努力加以解决。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21年全省及省级预算草案全面贯彻了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工作思路明确,主要预期目标及政策措施可行。收入预算实事求是,预测科学,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积极财政政策相衔接。支出预算结构优化,重点突出,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大重点领域和刚性支出保障力度。建议批准预算报告及省级预算草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2021年,全省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中央关于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要求,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兜牢“三保”底线,切实保障财政平稳运行。更加注重支出结构调整,集中财力保障重点。统筹中央转移支付和省级自有资金,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增强困难市县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全面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二是促进经济发展,提升各级财政的保障能力。持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有效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强化对省级各类投资基金运营的管理,提升资本性支出效能。提高对税收的关注度,扶持构建产业链供应链,努力改变我省财政自给率低、税收占财政收入比重低的现状。三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构建财政监督新格局。进一步落实部门是预算绩效管理责任主体的要求,持续强化部门绩效意识。严格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设置,硬化绩效目标约束。多层次开展绩效评价,拓展绩效评价广度和深度。加强绩效结果应用,进一步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政策完善、预算安排和改进管理挂钩机制。严格落实“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要求,将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流程。四是建立统一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切实提高政府债务管理水平。完善政府债务常态化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加强风险评估预警结果应用。强化债券项目的谋划储备和运行管理工作,努力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把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作为监管重点,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五是强化财政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县级财政管理体制。促进市县靠实支出责任,落实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促进市县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提升县级财源的规模和质量。促进市县主动适应财力大量下沉的新情况,全面提升县级财政专业化管理水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