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7日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以下简称纲要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纲要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的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十三五”时期是我省发展进程中殊为不易、极不寻常的五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省各族人民在中共甘肃省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负重自强、拼搏进取、真抓实干,较好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加强,高质量发展迈出重要步伐,改革开放力度不断加大,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特别是面对新冠疫情带来的冲击和影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产生活秩序快速恢复,经济发展企稳向好,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同时,我省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长期积累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产业结构还不合理、基础设施瓶颈制约明显、科技创新能力有待加强、民营经济发展比较滞后、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领域还有不少短板弱项等,对此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纲要草案全面体现了《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制定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精神,提出了我省2035年现代化建设远景目标和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总体安排积极可行,建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我省多重发展机遇的叠加期、深化改革开放的攻坚期、弥补基础短板的突破期、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缩小发展差距的窗口期,是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过程中,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求真务实、改革创新,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确保完成纲要确定的各项任务,为甘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
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坚持解放思想,坚持系统观念,坚持用改革的办法破解发展难题,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高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要稳中求进推动高质量发展。把创新发展作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实体经济,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实施生态立省战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综合竞争力。
要抢抓机遇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扩大内需战略,积极扩大有效投资,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挖掘释放消费需求潜力,立足区位优势、资源禀赋和产业特色,深度参与国家产业链供应链布局,主动融入国内大市场,用足用好“一带一路”重大机遇,发展更高水平开放性经济,积极参与国内国际经济循环,增强经济发展的支撑力和牵引力。
要持续不断提升民生品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完善社会治理格局,维护社会安定和谐,推动健康甘肃、平安甘肃、法治甘肃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要凝心聚力保障规划实施。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凝聚各方智慧力量,依法推进“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实施。要坚持规划的统一性和系统性,加强统筹协调,着力加强年度计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与发展规划的衔接,全面落实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要明确责任主体和进度要求,加强跟踪监督、动态监测和评估考核,确保纲要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